德國

疫情期間入境規定

台灣外交部公布該國規定如下
入境 一、邊境開放: 對歐盟會員國、瑞士、列支敦斯登、冰島及挪威開放。
二、禁止自新變異種病毒地區旅客入境(德國公民、持居留簽證、非申根國轉非申根國旅客除外)。
三、過去 10 天曾到高風險地區超過 72 小時的旅客,必須填寫線上登記入境表格。
地區名單參考 : https://is.gd/QZnyR1
簽證 自6月20日德國時間00:00起,德國政府取消所有先前由於新冠肺炎疫情自台灣前往德國的入境限制。居住在台灣的人士,前往德國,自前述時間起,恢復原先的入境規定。搭乘飛機入境德國的旅客,須提供陰性檢測證明或疫苗接種證明或新冠肺炎康復證明。https://taipei.diplo.de/tw-zh-tw/-/2468196
PCR報告 一、自非變異種地區出發之所有入境或經德國轉機旅客(機組員及未滿 6 歲之孩童除外)須持有到達德國前 72 小時內檢測新冠病毒檢測陰性證明或抵達德國前 48 小時內抗原檢測證明。
二、已完整接種疫苗且在入境前 14 天完成接種之旅客,入境時可免出示新冠肺炎陰性檢測報告或抗原快篩證明。
隔離 自高風險國家(台灣未入列)入境旅客需進行隔離。相關隔離規範請參考官網。
歐盟外國家及我國: 開放澳洲、日本、紐西蘭、新加坡、南韓、泰國居民入境。此開放係針對旅客來自之地區而非針對國籍。符合歐盟11項允許入境的我國旅客,自台北入境法蘭克福時,免隔離入境。

台灣不屬於新冠肺炎風險區,入境德國後不須隔離。https://www.funtime.com.tw/blog/funtime/go-abroad-rule
其他 國人赴德商旅請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前往人多聚集場所,行前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完成出國登錄。
國人在德國期間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就近與我駐德國代表處(+49-171-3898257/ +49-171-38984 67)、駐慕尼黑辦事處(+49-174-6326739)、駐漢堡辦事處(+49-171-5217081/ +49-171-7429722),及駐法蘭克福辦事處(+49-171-3147552) 聯繫;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資料來源 https://www.boca.gov.tw/sp-trwa-content-361-4cd20-1.html

*疫情及入出境規定,與日變化,上述資料僅供參考,若有變更,恕無法另行通知,請自行洽詢外交部及各國政府,以官方公布為正確。

 

查詢日期 : 2021/07/27